为加强我省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文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科学健康发展,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海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决定,对在文明诚信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命名表彰。经全省工商部门、个私协会层层推荐、评选、审核,并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拟命名青海可可西里实业开发集团等50家企业为2013年度“全省文明诚信私营企业”称号,张策等48名同志为2013年度“全省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称号(名单附后);拟继续认定2012年度受表彰的青海创新集团等47家企业为“全省文明诚信私营企业”称号,蔡宏伟等44名同志为“全省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称号(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征求全省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自2014年12月15日起到12月21日止。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文明委和省工商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810000电话:0971-8482156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西宁市昆仑中路79号省工商局505办公室
邮编:810000 电话:0971-8271115
青海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海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2014年12月15日